学校售饭系统采购信息

我办受南昌市教育局委托,在得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后,对南昌市外国语学校售饭系统(NCJY2008-15-XJ13)进行询价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关于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程序进行。

2、项目需求附后。

3、付款方式:设备送达项目单位并通过验收后,我办向财政申请付款,财政款到帐5个工作日内付项目总价95%,设备正常工作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余款。

4、设备安装时间、地点:按合同约定执行

5、设备维护:

    • 5.1质保期: 全部设备提供三年免费质保
    • 5.2保修期:质保期满后即为保修期,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供应方只收取换件材料成本费,免收人工维修费,同时提供无偿日常保养服务。

6. 报价文件

    • 报价文件用信封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信封上注明询价通知书号、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 信封内的报价文件装订成册,注明询价通知书号、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 报价文件中必须详细注明其投标设备的品牌、型号和技术参数,报出一次不得更改的设备单价。报价中包括运输、施工安装、培训等费用,投标文件封章。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应一次性报定。

7、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个投标商中标。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变更数量、尺寸、款式及不影响投标人运作的有关服务内容。

8.项目需求:

    • 1、售饭系统发卡机、感应式:1台
    • 2、售饭管理软件:1套
    • 3、POS售饭机(收费机)、感应式:30台
    • 4、射频IC卡、制版彩印:2000张
    • 5、网络控制器、光电隔离:1个
    • 6、控制线、RVVP 2×1.0:150米
    • 7、电源线、RVVP 2×1.0:150米
    • 8、辅材:1批
      • 注:
        1、投标前请与采购办蒋老师电话联系相关事宜。
        2、投标文件中需附产品图片、软件性能的详细说明、业绩情况。(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情况,取消投标人资格)

9.投标人资格:

    • 9.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 9.2注册资本100万元(含100万)以上,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国内供应商。

1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五楼采购办(南湖路2号)

11.发标方将在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保密”的原则,让投标方开展公平的竞争,维护招、投标各方利益。欢迎投标方对投标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监督电话:3986390、3986483。

联系人:蒋宜剑 6780951

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统一采购办公室

2008年2月28日    相关:食堂售饭系统|食堂售饭机安防工程商安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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